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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杂证谟眼目

力,放怀息虑,心逸日休,调和饮食以养之,

斟酌药饵以平之,明察秋毫,断可必矣。

张子和曰∶圣人虽言目得血而能视,然血亦有太过不及也,太过则壅闭而发痛,不及则

目耗竭而失明,故年少之人多太过,年老之人多不及,但年少之人则无不及,年老之人间犹

有太过者,不可不察也。夫目之内,太阳经之所起,血多气少。目之锐,少阳经也,血

少气多。目之上纲,太阳经也,亦血多气少。目之下纲,阳明经也,血气俱多。然阳明经起

于目两旁交之中,与太阳、少阳俱会于目,惟足厥阴经连于目系而已。故血太过者,

太阳、阳明之实也,血不及者,厥阴之虚也。故出血者,宜太阳、阳明,盖此二经血多故也。少阳一经不宜出血,血少故也。刺太阳、阳明出血则愈明,刺少阳出血则愈昏,要知无使

太过不及,以血养目而已。凡血之为物,太多则溢,太少则枯。人热则血行疾而多,寒则血

行迟而少,此常理也。

目者,肝之外候也。肝主目,在五行属木。木之为物,太茂则蔽密,太衰则枯瘁矣。夫

目之五轮,乃五脏六腑之精华,宗脉之所聚,其气轮属肺金,肉轮属脾土,赤脉属心火,黑

水神光属肾水,兼属肝木,此世俗皆知之矣。及有目疾,则不知病之理,岂知目不因火则不

病。何以言之?气轮变赤,火乘肺也;肉轮赤肿,火乘脾也;黑水神光被翳,火乘肝与肾也

;赤脉贯目,火自甚也。能治火者,一句可了,故《内经》曰∶热胜则肿。凡目暴赤肿起,

羞明隐涩,泪出不止,暴寒目瞒,皆大热之所为也。治火之法,在药则咸寒吐之、下之,在

针则神庭、上星、囟会、前顶、百会,血之翳者,可使立退,痛者可使立已,昧者可使立明

,肿者可使立消。惟小儿不可刺囟会,为肉分浅薄,恐伤其骨。然小儿水在上,火在下,故

目明。老人火在上,水不足,故目昏。《内经》曰∶血实者宜决之。又曰∶虚者补之,实者

泻之。如雀目不能夜视及内障,暴怒大忧之所致也,皆肝主目血少,禁出血,止宜补肝养肾。至于暴赤肿痛,皆宜以针刺前五穴出血而已,次调盐油以涂发根,甚者虽至于再

至于三可也,量其病势,以平为期。子和尝自病目赤,或肿或翳,羞明隐涩,百余日不愈。

眼科张仲安云∶宜刺上星、百会、攒竹、丝空诸穴上出血,又以草茎纳两鼻中,出血约升许

,来日愈大半,三日平复如故,此则血实破之之法也。

李东垣曰∶五脏六腑之精气皆禀受于脾,上贯于目。脾者诸阴之首也,目者血脉之宗也

,故脾虚则五脏之精气皆失所司,不能归明于目矣。心者,君火也,主人之神,宜静而安,

相火代行其令。相火者,胞络也,主百脉,皆荣于目。既劳役运动,势乃妄行,又因邪气所

并而损血脉,故诸病生焉。凡医者不理脾胃,乃养血安神,治标不治本,是不明正理也。若

概用辛凉苦寒之剂,损伤真气,促成内障之证矣。又东垣曰∶能远视不能近视者,阳气不足

,阴气有余也,乃气虚而血盛也。血盛者,阴火有余,气虚者,气弱也,此老人桑榆之象也。能近视不能远视者,阳气有余,阴气不足也,乃血虚气盛也。血虚气盛者,皆火有余,元

气不足也。火者,元气之贼也。

王海藏曰∶目能远视,责其有火,不能近视,责其无水,宜东垣地黄丸主之。目能近视

,责其有水,不能远视,责其无火,东垣定志丸主之。

愚谓此二子之说,在东垣以不能近视为阳不足,不能远视为阴不足;在海藏以能远视,

不能近视,责其有火无水;能近视,不能远视,责其有水无火,何二子之言相反也?岂无是

非之辨哉?观刘宗浓曰∶阳气者,犹日火也,阴气者,金水也;先儒谓金水内明而外暗,日

火外明而内暗,此自不易之理也。然则内明者利于近,外明者利于远,故凡不能远视者,必

阴胜阳也,不能近视者,必阳胜阴也。由此言之,则海藏是而东垣非矣。若以愚见评之,则

但当言其不足,不必言其有余。故曰∶不能远视者,阳气不足也;不能近视者,阴气不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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