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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 社

八月秋社①,各以社糕、社酒相赍送。贵戚宫院以猪羊肉、腰子、奶房、肚肺、鸭饼、瓜姜之属,切作棋子片样,滋味调和,铺于饭上,谓之“社饭”,请客供养。人家妇女皆归外家,晚归,即外公姨舅皆以新葫芦儿、枣儿为遗,俗云“宜良外甥”。市学先生预敛诸生钱作社

会,以致雇倩祗应白席歌唱之人。归时各携花篮、果实、食物、社糕而散。春社、重午②、重九③亦是如此。

[注释]

①秋社:古代习俗,在立秋之后的第五个戊日,农家秋收已毕,立社设祭,以酬土神,称为秋社。陈元靓《岁时广记》卷十四云:“《统天万年历》曰:

立春后五成为春社,立秋后五成为秋社。如戊日立春立秋,则不算也。”

②重(g)午:即五月初五日端午节。吴自牧《梦粱录》卷三“五月”一节云:“五日重午节,又曰浴兰令节。”③重(g)九:即九月初九日重阳节。

[译文]

八月秋社,人们

分别用社糕、社酒互相赠送。皇亲国戚在宫廷都用猪羊肉、腰子、奶房、肚肺、鸭饼、瓜姜等,切作棋子那么大的小片,加上各种调料拌和,调匀滋味后蒸熟,铺盖在饭上,叫做“社饭”,用来宴请宾客或祭祀使用。大多数普通人家的妇女都回娘家,晚上回来时,娘家的外公

姨舅等拿出一些新葫芦儿、新枣儿作为礼物相赠,当时的风俗认为这样会给外甥带来好运。教书先生预先收取学生们的钱举行秋社的有关活动,用这些钱雇请帮忙的、捧场的或唱歌的艺人等。待散场时,各自携带着花篮、果物、食品、社糕等离去。春社、端午节、重阳节也都是这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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