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在书里毕竟不是女主,作者对她的抄写,也大多是以衬托女主沈孟春为目的。
而沈孟春在黑市的剧情,不是赚钱就是和男主的感情戏,作者自然是不可能把沈素秋这个女配放出来碍眼。
因此尽管书里沈素秋被描述得大手大脚、挥霍成性,但却没有写过她去黑市的剧情。
沈素秋想着这事,一时也忘了把钱塞回给谢母了。
按理说,沈素秋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独自去黑市这种地方,应当是相当危险的。
毕竟这年头地痞流氓不少,黑市也算是鱼龙混杂,哪怕是有女主光环的沈孟春,书里也不可避免地遇见过二流子,还因此被男主英雄救美。
沈素秋可不信,自己一个对照组女配,会比沈孟春运气还好。
除非原主在黑市有认识的人。
沈素秋虽然在不同的年代文里无数次看到过黑市这个地方,但黑市里具体是什么情形,她没亲眼见过,自然是没概念的。
想到自己目前还没找到赚钱的门路,沈素秋对黑市的好奇心就变得更强了。
不去看看,怎么知道里面有什么商机呢?
下定决心之后,沈素秋回过神来,想起谢凛的伤还不知道怎么样呢,就抬腿往卧室走去。
路过厨房的时候,沈素秋也没看见谢母,便暂时把那几十块钱的事抛在了脑后,进了卧室。
“你怎么样?腿还疼吗?”沈素秋看着脸盆里的毛巾,就要去拿暖壶。
谢凛见状立刻说道:“好多了,不疼了。”
“真不疼了?”沈素秋收回手,语气将信将疑。
书里灵泉水虽然有那么一点强身健体的效果,但作用却并不怎么明显。
她这几天每天也会喝一小杯灵泉水,却也没感觉有多大改变。
该不会是谢凛不好意思,才敷衍她的吧?
谢凛想起之前的场景,脸色不由有些尴尬,但还是回答道:“真的好了。刚才腿疼,应该是太久没活动抽筋了。”
谢凛并不知道实际情况远比抽筋严重,之所以好得那么快完全是灵泉的作用,因此只能给出最合理的猜测。
沈素秋见他神色不似作伪,终于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
灵泉在她手里,好像比在沈孟春手里厉害一些。
不过她又没学过医,总不能靠着灵泉装大夫吧?
沈素秋的表情变得有些古怪,听见厨房里的炒菜声,才想起什么似的,说道:“对了,妈让我明天带你去一趟镇医院,顺便再去看看安置费到没到。咱们明天几点去合适?”
谢凛神色复杂地看了一眼沈素秋,只觉得自己好像从来都没真正了解过这个人。
“你就不好奇安置费的数目?”
沈素秋摸了摸鼻尖,心说我早知道了,书里原主离婚拿走了谢家606块,刚好就是谢凛安置费的数目,也是他从前当营长时六个月的工资。
但这话不能告诉谢凛,沈素秋便说道:“这有什么好问的,明天去了邮局自然就知道了。”
“你最近变化很大。”谢凛笃定地说道。
“人总是会变的,尤其是生死关头,会看清很多事。”沈素秋被谢凛盯得一阵紧张,面上却强作镇定,说道:“我不想再像以前那么糊涂了,一个人要洗心革面,当然要从行动上开始改变。”
谢凛审视着沈素秋,心中虽然对她的谈吐感到疑惑,但自己却也给不出其他的解释,最终只能暂时相信了这个说法,点头道:“你能有这样的想法,的确是很大的进步。”
就是不知道能坚持多久。
谢凛没有把最后一句话说出来,只等着时间来验证沈素秋到底有多大的决心。
接下来的一晚上,谢家一直很平静。
第二天一早,沈素秋和谢凛吃过了饭,就以带谢凛看病为由,找大队长批了半天假,推着谢凛走了二里多路,来到了镇上。
到了这时候,沈素秋才真切地感受到了这个时代独有的氛围。
她看着一群人挤在供销社门口抢购商品的样子,眼中满是新奇。
尤其是供销社里的售货员那副鼻孔看人的做派,对于沈素秋一个现代人来说,真是格外新鲜。
现代商场里的服务人员哪里会拽成这个样子?
谢凛察觉到沈素秋的脚步慢了下来,回头看了她一眼,顿时有些无奈。
他在部队里就听战友们说过,女人都喜欢逛商店买东西,哪怕不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