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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大浪淘沙 第一节 真相

绑着的杨浩双眼一瞪:“呸!你个杂种养的小子真有种,就别废话,往我脑袋上打。老子皱一皱眉头,就不算娘养的。就怕你小子没种,不敢打。”

事后杨浩说,他在锄奸科关押,从来看见锄奸科处以死刑,都是挖个坑活埋,连大刀都懒得砍。锄奸科自己单有一个武装小分队,执行从逮捕、到看押、拷问,最后行刑处死。这个执行小队的人早就说过:“对这些人(被看押的人)不值得浪费一颗子弹。”

在整个抗战期间,一分区锄奸科的前身是晋察冀保卫部下属的专门机构,接受一分区锄奸委员会和晋察冀军区锄奸部的双重领导。一分区锄奸科的干部,称为“干事”,有“明的”和“暗的”两种。

明的不用说了,公开出面,抓人、打人、杀人,都是这些人干的,一看便知。至于暗的,比如打进易县县城抓回叛逃的一分区电台台长刘长生的工兵排长宁亚川,就是暗中的锄奸科干事。还有一个青年科干事蒋志刚,有一段时间表现成落后的样子,喝酒、打架、滋事之后叛逃到鬼子那边,但被敌人识破,最终被杀害。解放后得知,蒋志刚是锄奸科干事,暗中派出去执行特殊任务的。

继承红军时期政治保卫局的一贯传统,锄奸部系统有自己逮捕犯人、看押犯人、押送犯人、拷问犯人、处决犯人的小部队。这支小部队从不上战场打仗,直接隶属于一分区锄奸委员会(主任由杨司令亲自兼任)管辖,所以比作战部队的干部战士拥有更大的权限。

1939年夏天,冀中军区锄奸部的一名押送犯人的普通战士,竟然敢于自己作主,处死曾任冀中军区供给部部长的熊大缜。一个战士草菅人命到如此地步,其干部的无上权限更可想而知。

那时,只有特殊身份的人才被枪决。比如犯了死刑军纪或叛逃抓回来的八路军干部。1940年企图叛逃到赵玉昆处的几个红军干部(对外宣传说他们要私下另拉军队进行抗战),抓回来后,侦察科长袁彪和他手下的侦察股长被判死刑,就是由这支小队押送到晋察冀军区受审,审完后就地执行枪决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二章大浪淘沙第一节真相

第一百二十二章大浪淘沙第一节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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