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小东回到县上时,天已经黑了。
骑着自行车,走在公路上,他反复想着,应该如何向伯父伯母开口,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杀人偿命,是几千年来的大道理。也许,早在蒙昧时期,这种观念,就已根植在人类意识深处。在传统观念里,只有凶手的血,才能警示众人,才能洗刷耻辱,才能换回尊严和荣誉,才能抚平心中伤痕。这种复仇思想,在世界各种文化体系中,都可以找到痕迹。俄罗斯语言里,有一句“кловь за кловь”,与汉语言的“血债血偿”是一个意思。鲜血,真能冲淡心中的仇恨吗?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打了几十年。仇恨,早已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可是,谁又是真正的胜利者呢?
想到这里,廉小东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苦笑:四伯和四伯母,能明白这些道理吗?大姐和二姐,能明白这些道理吗?他们不会明白,可能永远都不会明白。这些道理,即使世界上最伟大的民族之一的犹太人,也不是人人都明白。打过一辈子仗的拉宾,最后明白了这个道理,却死在强大的,传统意识枪口之下。而巴以问题,时至今日,依然未能解决……
廉小东并不知道,报复,是根植于人类思想深处的毒瘤之一。这种报复观念,在各国司法制度中,都曾有深刻体现。整个封建社会,司法制度的根本指导观念,就是报复,对罪犯及家属的肉体和精神,进行残酷报复。
在中国历史上,刑罚有五刑、九刑之分。五刑主要指墨、劓、刖、宫、大辟,分别为脸上刺字、割鼻子、把脚砍掉、女子幽闭和男子去势、立即处死。九刑,是在五刑基础上,加上流、赎、鞭、扑四种刑罚执行方式。
这些刑罚执行方法极为残忍,《国语·鲁语》记载: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笮;薄刑用鞭扑。为了报复罪犯,对罪犯精神和肉体进行摧残,有些人还发明了炮烙、枭首、弃市、囊扑、车裂、宫、烹、磔、具五刑、凌迟、廷杖……等无数残忍的行刑方法。
炮烙是把罪犯,放在用炭火烧红的铜柱上,最后活活烤死,传说为殷纣王独创的酷刑。《韩非子·喻老》记载:纣为肉圃,设炮烙、登糟邱,临酒池。其中最残忍的,是宫刑和凌迟。宫刑是阉割男子生殖器、破坏女子生殖机能的身体刑,又称蚕室、腐刑、阴刑和椓刑。宫刑形成于尧舜时代,父系社会建立初期。《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造阿房宫,筑骊山时,竟动用被施以宫刑的囚犯70余万人,可见当时宫刑的普遍性。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司马迁为投降匈奴的李陵辩解,也被汉武帝处以宫刑……烹,也是古代的一种酷刑,即用鼎镬煮死犯人,盛行于周及秦汉之间。《汉书·刑法志》:(秦)有凿颠、抽肋、镬烹之刑。颜师古注:鼎大而无足曰镬,以煮人也。凌迟又称陵迟和剐刑,取丘陵之势渐慢之意,转用于执行死刑时,使被杀者缓慢死去,以增加他们的痛苦。王明德在《读律佩觿》中说:凌迟之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葅其骨而后已。对于这种刑罚执行方式,山东作家莫言在他的《檀香刑》中,有过非常详细的描述。廷杖是封建帝王在朝廷上,杖责大臣的刑罚,为明太祖朱元璋正式创立。据史料记载,仅武宗正德十四年,也就是1519年,就有146人被廷杖,致死11人……
命运最悲惨的,是受到株连的罪犯妻女。她们甚至沦为贱民,成为营妓,成为任人宰割、任人欺凌的玩物,由凭长官、狎客作践。《宋史·刑法志》规定:“妇人应配,则以妻窑务或军营致远务卒之无家者,著为法。”意思是,罪犯的妻女,应该配给军中之无妻者侍寝。这些贱民,一般被称为蛋户,又叫疍户、蛋家。屈大均在《广东新语·人语》中说:诸蛋以艇为家,是曰蛋家……其女大者曰鱼妹,小者曰蚬妹。《玉光剑气集》说:方正学冢在雨花台下,以双梅树为记,其女流发教坊,遂隶籍焉……《国朝典故》记载:铁铉反对燕王朱棣篡位称帝,在他遇害后,妻子被送入娼门,死后尸体还要喂狗。
犯罪行为,的确应该受到惩罚。公正的法律体系,的确应该让每个罪犯,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代价。然而,这种代价,必须是生命吗?杀了这些罪犯,就等于让他们,把这种解决问题、实现自我的愚昧方式,带进了坟墓。所以,即使那些罪犯接受惩罚,结束了生命,他们的尸臭,依然会污染这个世界,污染每一颗心灵。他们,甚至还变异为厉鬼,幻化成各种恶魔,不断向这个世界索命,制造出更多的流血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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