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岁的司徒璇,此时就像很多十五六岁,情窦初开的小女孩一样,面对自己心仪的男生,想看又不敢看,忸忸怩怩、娇娇啻啻。
她在座位上,怎么找不到一个舒适的角度,一副不太自在,又不太聪明的样子,双手都不知该往哪儿放。
这个男生比她小四五岁。
她自己也知道,郑夺当然看出了她此时此刻的羞臊,再不说点什么,似乎就只能拉开应急舱门,从飞机上跳下去了。
“那个……郑夺,你……看着我。”
郑夺看着她。
“算了,还是别看了。”她用一只手挡住自己的侧脸,眼睛却左瞟右瞟,仿佛要让目光拐外,绕开自己的手,以便能看见对方的脸似的。
掩耳盗铃。
“我可不可以……追你?”
她说完,一方面如释重负,另一方面,却又没有像自己想象的那么难,也没有呼呼大喘气。
说出口之前,千难万险,像要上刑场一样。
说出来了,倒觉得还好,就那么回事。
“果然,我不是小女孩!他肯定不喜欢小女孩,我这样敢于大胆说出自己的……”
“那是你的自由。”
“啊?”她的自我脑补被郑夺一句话打断了。
这句话乍一听起来,几乎等同于答应了一样,令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但她默默警告自己,郑夺不是一般的男孩,他说的话,从来不会简单。
关键是,他在之前,从未明确地表现出,对自己真的有意思。
她之所以问“我能不能追你”,而不是“你能不能做我男朋友”,就是因为,认识两个月了,对他多少有点了解,她能想到,假如像后面这样问,得到的答案肯定是当场否定。
可现在,“那是你的自由”这句话,似乎也并不代表同意做男朋友,但好像也没排斥。
并且对方回答得这么快,看来也早就想过这个问题。
至少是感觉到了自己对他的好感。
“是啊,我的自由。”她放下手,傻笑一下,缓解紧张,而后继续追问,必须问得更明白点,“那代不代表,你愿意接受?”
“不。”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干脆。
“果然,白高兴了几秒钟。”她嘟了嘟嘴,不再看他。
失望的情绪快速翻过去,恢复到她原本该有的大大方方的样子。
可她毕竟不会甘心就这样放弃,又把脸转向他,悄声说:“你不能体谅我一下吗?就是……我那天那个糗样被你看见了,要是不做情侣,以后怎么面对你呀?”
“尿裙子的事吧?我不会告诉别人。”
“这我肯定相信。但我自己没脸见你啊!看见你就矛盾,又想和你在一起,又特别别扭。感觉自己像没穿衣服一样,如果是男朋友,没穿就没穿吧,可是……要不,你给我个机会?你自己也说是我的自由了。”
郑夺心中苦笑,“借口。”
被看见尿裙子,就一定要做情侣,否则就没法相处。
这和古人沾衣裸袖便为失节,被人看了就得嫁,如出一辙。
武侠小说特别喜欢这样,一个美女被人揭开面纱,看了一下脸,接下来就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嫁,要么杀。
作者想更刺激一点,就把面纱换成衣服,把脸换成胴体,后面的说辞还是一样。
不过前提都一样,那个男人得讨人喜欢,要么英俊,要么武功高,要么既英俊,武功又高。
换成不讨人喜欢的,比如韦小宝,或者更矬的形象,那就是“不想死忘掉这一切”。
司徒璇对郑夺,还不也一样,要不是他英俊又有才,她这个现代观念的富家女,才不会因为被看见尿裙子,就一定要做他女朋友。
换个又矮又丑的男人,她顶多开个狠点的玩笑:“你敢说出去,我就把你眼珠子挖出来!”然后这事就了了。
真实的逻辑是,两个月来,她已经慢慢喜欢上他,被他深深吸引,只是碍于女性的矜持,又苦于没有合适的契机,没法直接表达这份感情。
而这一次,天赐良机,患难与共,她自以为感情浓度到了,剩下的就是顺水推舟。
郑夺有什么看不透的?
“我不能阻止你喜欢我,但我能明确告诉你,我对你没有男女之情。所以就算我给你机会,你也无法得偿所愿。我们只能做朋友。”
在被拒绝得明明白白之后,司徒璇反而彻底宽心了,不再像之前那样羞涩拘谨。
她坦然地微笑,把手肘放在座椅扶手上,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