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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魔都之恋(一)

这是一个我认为只可能发生在上海的故事。

从某种层面上,也证明了为什么上海被称为“魔都”。

我从没有认真去了解过“魔都”这个称号的由来,但作为生活在其中十来年的一个普通外来人口,我亲身领教了其魔力。

上海拥有太多其他地方不具备的特殊环境和条件,哪怕是我待了六年的号称“帝都”的bj也没有。

二零零八年我硕士毕业出国读博时,心里想的是学成回去bj,从没有考虑过上海。而且,印象里,上海不是什么对外地人友好的城市。

对上海的了解全都来自道听途说,只言片语,不仅信息量少,而且准确度堪忧。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我从没想过去好好了解的城市,在我博士毕业后,因着工作的原因,成了接纳我并给了我幸福爱情和家庭的第二故乡。

我与d哥相识于一场偶然的朋友聚会,平平无奇、乏善可陈的一场聚会。这个聚会中唯一也是最大的价值就是,我与d哥交换了手机号码。

就个人兴趣爱好来说,我是不乐意参加这种大多数是陌生人的聚会的,因为实在没有足够的社交能力,也感受不到多少尬聊的乐趣。

然而,我之前几乎所有的社交关系都在千里之外的bj。在人生地不熟的魔都,我只能像进入了荒漠一样,一点点重新开垦和建立人际关系的园地。

我逼着自己强打精神参加了几次类似的聚会,都一言难尽。这次,我打算是给自己最后一次机会,之后再也不浪费时间了。

于是,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星期四,我与d哥初次相遇。我下了班就直接去聚会的地方了,哪怕住的地方离公司很近,也懒得回去再捯饬一下。

之前几次类似的聚会,我还会略略化点妆,特意穿点好看的衣服。这次去就好像给自己一个最后的交待。看,我努力出去交朋友了,只是没找到合适的嘛。

顺其自然吧,不要在自己不擅长的领域瞎折腾。

就像一个封闭自己的人,吃饭的时候可能会只吃自己眼前那盘菜。我到了那个聚会的场地后,基本也没挪过窝。

碰到身边是谁就简单聊几句,无论男女。

我不记得和d哥是怎么交换的电话号码,反正在那个场合下,大家对于交换联系方式还比较开放。只是,已经二零一二年了,我都在魔都上了两个来月的班了,仍然没有注册微信。

更老土的是,我丝毫不觉得有使用智能手机的必要,还是买了一个快要被淘汰的摩托罗拉按键手机。于那时的我而言,手机就是一个需要的时候打电话、发短信的工具而已。

二零一二年冬天的魔都,一个仿佛来自不同时代的我,傻乎乎地坐在一群现代魔都青年男女中间。

我的时间好像还停留在二零零八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那天。开幕式结束后两天,我就坐上人生中第一次的飞机,去了大洋彼岸,直到四年后回国。

这段时间国内发生了剧变,尤其是互联网领域。智能手机催生了相应的智能应用程序并迅速改变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我与国内社会的链接好像中断了、静止了。

d哥是那个聚会上为数不多的和我交换电话号码的人,所以当他第二天给我发短信约我一起吃晚饭时,我尽管印象不多,还是迅速知道了他是谁。

我那时经过一段时间的勉力而为,对于社交活动已经有些倦怠。d哥约我吃饭,虽说有些高兴,不用周五晚上一个人度过了,但也没有抱太多其他额外的想法。

于是,还是下班后就直接去了约见面的地方,徐家汇港汇恒隆广场。

那时我在这附近的一个叫城开国际的小写字楼里上班,房子也租在附近走路十分钟范围内。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在魔都,上班的地方离住的地方走路十分钟内可达,是多么宝贵而奢侈的事。这种奢侈,我享受了大约一年。

d哥那时在陆家嘴上班,是个普普通通的金融民工。他过来徐家汇要地铁2号线转1号线,需要大约一个小时,但我到的时候,他已经到了。

我们两个后来对这第一次二人约会的回忆的时候,双方的记忆略有出入。我记得是约在徐家汇地铁站某个出口见的,但d哥记得是在港汇里面某个店门口见的。

其他我就没了印象,但d哥说他记得我穿了一件灰色大衣,走路带风,十分飒爽地就到了他跟前儿。

我们吃了小南国,我记得里面有道什么鱼的菜很好吃,聊了些什么不记得了。但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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