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还能算是进步吗?检察官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直接按惯例,照搬条文不就好了吗?
时代在改变,如今的中国治安相比以前好得不是一星半点,既然如此,又为何将“第二十条”束之高阁?正如电影中所说,法律应该让犯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的确,凡事总是有代价的,哪怕是正确的事。但法律可以让这个代价更小。法律不能退缩,不能姑息,不能逃避麻烦。“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韩明曾经很清楚这些。可随着年岁与阅历的增长,那年少时的铿锵字句被蒙上了厚厚的灰,深埋地底,这是大多数人的常态。也正因如此,吕玲玲的坚持才显得更为珍贵,更为明亮。韩雨辰“我有错吗?”的质问,张贵生女儿的痛苦与质疑,郝秀萍的纵身一跃,王永强女儿娟娟用稚嫩笔触写下的、歪歪扭扭的“我爸爸是好人”,吕玲玲的坚持与劝说,就像水滴石穿,冲刷着土壤,荡涤灰尘,让这个天天巴结领导、循规蹈矩的普通人找回了自己的初心。于是,才有了片尾他面对一众法律界的学者与专业人士,用最简单的,任何人都能听懂的语言阐释的反驳。
这时,我脑海中浮现的是郝秀萍跃下工地高楼前站在天台边缘,头发散乱,用手比划着,沉默无声却振聋发聩。她的绝望,如吕玲玲所说,不仅是对恶势力的绝望,更是对法治、对正义的绝望。
法律需要反思,正确的事也还是要被坚持。影片的收尾部分,韩雨辰问他的父亲,如果下次我看到有人被霸凌,还要出手吗?韩明说,当然要。
即使会有这样那样的代价与阻挠,有些事情也仍是要坚持的。正确的应该要有底气。
“天底下哪条法律说,杀人不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