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胡爱荣是被迫回家的,她心里有怨气,对于过去的人事,她一向都不怎么配合,每次向她提出咨询,她一律回答:记不起来,记不清楚!
综上所说,于青青所反映的问题有可能是真的。但是,现在,她不能举证,我们也找不到她回厂的任何痕迹,即使找到了,我们也不会轻易提供给她。总之一点,她只能自认倒霉,走法律程序也是枉然。
“要不要向张局汇报一下?”我问。
“不仅要汇报,而且还要跟胡律师联系一下。”马力回答道。
胡律师是张局长向我们推荐的企业法律顾问。他不仅业务精湛,而且还颇为神通广大,仲裁委,法院,检察院都有他的熟人甚至朋友。他已代理我厂参与过两场劳动争议案的诉讼,均以胜诉告终。
一连两个多月,于青青再也没来过工厂,我以为她知难而退了。就在这时,仲裁委送来于青青的仲裁申请书副本,要求我们于十日内提供答辩书。
申请人提出如下请求事项:一、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一九八四年三月至二0一三年十一月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应为申靖人补缴自一九九七年一月至二0一三年十一月间的社会养老保险欠费;三、被申请人应补发申请人自一九九七年一月至二0一三年十一月间的生活费六万五千元,医疗保险费一万元。
申请人真是狮子大开口,我和马力都哑然失笑。
马力吩咐我立即通知胡律师来厂商议对策。我当即拔通胡律师的电话,胡律师答应一小时内赶到。
我们坐在办么室里等候。
我个人觉得这个案子真是太简单了,它的是非曲直是如此分明,可以说,即使没有学过法律的人也能打赢这场官司,因为我们手中有于青青的商调函,铁证如山,她纵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翻案。
我忍不住对马力说:“要不是我跟青青有那层关系,不用律师都行,我自己亲自出庭应诉!负责把它拿下来。”
“那,你现在还不是可以出庭?”
“那不行,我申请回避。”
正议论着,胡律师推门走进来,后面还跟着他的助手小姜。
我连忙起身给他们沏茶。
胡律师身材魁梧,高度在一米八五以上,而助手小姜又矮又瘦。两人站在一起形成鲜明对比,如果演相声,那效果是绝对的好。
落座后,马力开始向胡律师介绍案情。胡律师一面听一面做笔记,偶尔插话细问究竟。
案情介绍完毕,马力向胡律师问道:“胜诉有几成把握?”
胡律师笑道:“这话我不好说,庭上什么情况都会出现。我只能说,我保证全力以赴,尽力而为。”
我说:“这个案子对你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而已。”
胡律师道:“案子是不大,但也不能掉以轻心,阴沟里翻船的事也会经常发生。”
“答辩书怎么写呢?”马力问道。
“不需要写。在庭上直接回答。”胡律师道。
“以什么理由来驳回对方?”马力又问。
我插话说:“我们只要把商调函拿出来就可以证明对方确实从我厂调出去了,这是不可置疑的。”
助手小姜道:“但是申请人说她又调来了呀!”
“但是她拿不出任何证据来!”我争执道。
胡律师说:“我们不能那样驳申请人,那样风险太大。我们只能从程序上来驳申请人,我们厂改制有四五年了吧,申请人现在才出来主张她的权益,在法律上早已超过诉讼期限。有此一点就足够了,其它都是多余的话。现在,需要你们提供几样材料:一、企业改制批文;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企业改制人员名册;三、一九九0年五月份职工工资表。都有吗?”
“都有。”我回答道。
“那好,找出来给小姜。”胡律师说。
“费用问题?”马力提醒道。
“费用好说,按以前的办。”
“这样,”马力说,“这回我们变通一下,我们来个费用大包干,不管经过几审,也不管你要招待谁,一万元包干尽,行不行?”
“好,你马厂长说了算。另外,你们把委托书准备好,到时,我叫小姜来取。”说完,胡律师起身准备离去。
马力说:“吃完饭再走。”
胡律师道:“算了,我们还有事,下回再说。”
胡律师走后,我对马力说:“我真是搞不懂,我们有这么有力的证据,他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