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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相见就打官司

不用,要另起炉灶?”

马力回答道:“他有他的套路,不管他,只要他能够胜诉就行!”

“判决的目的是要叫人心服口服。按他的套路来,即使胜诉了,人家不服,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你这么说,倒提醒了我,我发现,自行车厂、电镀厂、印染厂等好几家厂,劳动争议案都是这样判的。”

“那人家还闹不闹?”

“肯定有继续闹的,电镀厂的一个人还闹到北京去了,而且去过好几次,每次接回来不到半年就又往北京跑。头几天还听到电镀厂的王厂长跟我讲,这一次接回来就要把他送到精神病医院去关起来。”

“这不是侵犯人权?”

“哎呀,对这样的人不采取一点极端的措施,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再说,这些人脑子多少都有点毛病,闹了这么多年,就算没疯,离疯也差不远。看来,我们以后要学一学别人的经验,对极端分子要采取极端的措施!”

“我同意你的观点,这些家伙太不让人省心了。”

于青青劳动争议案是在一个周三下午三点钟开庭的,我和马力都没有出庭,我们坐在办公室里等待消息。

下午四点,胡律师打来电话说,庭审结束,不出意外,仲裁庭会以超过诉讼期限驳回申请人的请求事项,具体情况,等他回来后再讲。

胡律师的话只是让我们紧张的大脑稍微放松了一点而已。我们心里明白,这仅仅是诉讼程序的开始,后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过,对打赢这场官司我们还是充满了自信。

半小时不到,胡律师和小姜就风尘仆仆地赶到办公室来。

落座后, 马力问道:“于青青那边有哪些人到庭了?”

胡律师回答说:“于青青本人,还有两个女的,一个是我们的同行方萍律师,一个是于梅梅。”

“方律师厉害不厉害?”

“怎么说呢,论嘴巴,她肯定是个厉害的角儿,但是,法律不光是凭嘴巴来论输赢的,法律要讲证据,还要讲方法。”

“之前,你们有个较量没有?”

“当然有,而且还不只一次,有两三回吧!”

“胜负如何?”

“彼此彼此。”

“这一回赢她应该没问题吧?”

“还是那句话,法庭上什么事都会出现,不能掉以轻心!"

“那,今天方律师在庭上提出了什么高见?”

“她要求我们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审定的改制职工工龄认定表。有吗?”

“有,有。”

“里面有没有于青青的名字?”

“没有。”

“能肯定吗?”

“当然能肯定。”说完,马力示意我将工龄认定表拿出来交给胡律师。

我起身打开文件柜,取出工龄认定表递给胡律师,胡律师看了一眼后交给小姜说:“想在这里面找点破绽,看来她枉费心机了。”

“她的嗅觉还是非常灵敏的。”小姜说。

“后面还不知道她会耍什么花招?反正我们见招拆招,随机应变。要想翻盘,除非她们找到档案和《两不找协议》,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有你这话,我们就放心了。”马力说。

“那就这样。”胡律师起身告辞道,“我们随时保持联系。”

我们站起来给胡律师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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