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员当然可以当证人,但是党员要守党组织的规矩,在涉及企业利益的时候,党员首先要维护企业的利益,你现在在没有经过组织的同意下,擅自决定出庭作证,而且所作证言对企业不利,这种行为是违背组织原则的,会受到纪律处分的。爱荣,我是出于好心来提醒你的,希望你三思而后行,最好打消出庭作证的念头。”
“谢谢领导的关心,我考虑考虑。”
从爱荣家走出来后,我的心情变得复杂起来。我考虑的不是输不输官司的问题,而是要不要向马力建议纠错的问题。现在问题很明显,这是一件错案。撇开我与于青青的个人情感不谈,如果把她当作一名普通职工看待,从公平公正的角度来说,我觉得应该还她以公道。
于是上车后,我对马力说:“看来,青青这件事是一件错案,我觉得应该立即向张局汇报,如果二审法院提出调解,我们顺坡下驴,同意调解,把问题解决掉算了。”
马力道:“我哪里不想做个顺水人情?可是上船容易下船难。你跟张局接触少,不了解他的脾气,张局的话很不好说,他认的理就算是错的也是对的,九头骡子都拉不回来。何况,一审法院判我们胜诉,我们在胜诉的情况下让步,张局怎么会同意呢?”
“但是,这一回爱荣出庭作证,情况必定会出现反转!”
“这样,我把胡律师叫过来,听一听他们的意见!”
“好。”
马力拨通胡律师的手机,叫他马上到九州茶楼来,有重要事情商量。
我吩咐司机:到九州茶楼。
车子直奔九州茶楼而去。一路上,我在想,方律师突然来这么一招,看来胡律师纵有三头六臂也回天乏术。想到此,我心中竟然有几分窃喜!
一刻钟不到,我们就到达目的地。我们走进茶楼找个位子坐下来一边点菜一边等胡律师。不多时,胡律师单独一个人从茶楼外走进来。落座后,马力将胡爱荣要出庭作证的事向胡律师道来。马力说:“真没想到问题会出在她身上!二审翻案,看来是铁板钉钉的事,没有解了!”
胡律师淡然一笑道:“你认为一定会‘黄’的事,我认为不一定会‘黄',信不信?”
“怎么见得?”马力像打了一剂吗啡似地兴奋地问。
“任他事情多么真实,任他是何人作证,她的案子超过了诉讼期限,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我们只要死死地抓住这一点,法院仍然会驳回她的一切诉求!就是这么简单。”
马力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一开始胡律师要以超过诉讼期限为由来对付原告的起诉。因为只有这样才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也只有这样,法院的判决才能无害可击。
这实际上是律师的一种套路,也是法院的一种套路,他能百分之百地保证一方胜诉,且无害无害。为什么从古到今流传着一句成语:“官官相为”?因为同类之间天然就有一种亲近感!法院维护企业的利益是一种自发行为!
不知怎么的,我竟然替方律师担心起来。
服务生端上酒菜,马力和胡律师大口大口地吃肉喝酒,但是,我却感觉到没有一点胃口。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开庭前三日将传票送达到我们手中。
我告诉马力,我不想出庭应诉,让胡律师他们操作去好了。马力表面上答应我的要求,但他心中是不愉快的,这一点我能够感觉得到。我和马力第一次有了隔阂。
正如事前所料,胡爱荣出庭作证并没有改变本案的走向,法庭最后还是以超过诉讼期限为由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一切诉讼请求。这是终审判决,这对原告方的打击无论怎样形容都不为过。
判决书下达的当天下午三点多钟,于梅梅带领一班人马闯进办公室来。这一次他们来势不小,除了武大国、张三保外又增加了三名男女。
马力严厉地质问于梅梅:“带这么多人来,是什么意思?”
于梅梅说:“什么意思,你不知道?解决我姐姐的问题呀!”
“法院不是已经判了吗?按照法院判的办!”
“法院只是说我们超过了诉讼期限而已,并没就我姐姐的问题作出公断,所以法院的判决,我们不服!”
“对法院不服,你找法院去,找我们干吗?”
“冤案是你们造成的,我们不找法院,就找你们!”
“找我们也没用,法院怎么判我们就怎么执行!”
“姓马的,老子今天把话撂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