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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商讨法律

军机大臣和刘万章带着新拟定的《公司律》,步入了养心殿,准备面奏皇帝。

按照同治早前的安排,由同文馆翻译外国公司法和商法,再参照拟定我们本国的商业法律。

这是同治的一贯想法,应该依法治国,强调法治而不是人治。历史上有多少卓越的改革家,最终结局都是人亡政熄。只有建立一整套的法律制度,才能一代又一代的传承和迭代。

刘万章手持《公司律》草案,步履沉稳地走到殿中,开始了他的重要陈述。

"皇上,臣等新拟定的《公司律》共一百三十一条,分为十一节,主要内容涵盖公司分类、股份、股东权利、董事、查账人和董事会议等。"

他首先将《公司律》的主要章节高声朗读了一遍,声音洪亮,每个章节都清晰地传入在场每个人的耳中。朗读完毕,刘万章恭敬地向皇帝行了一礼,等待皇帝和大臣们的意见。

《公司律》草案早己经发军机大臣和部院大臣征求意见的。

文祥率先发言,问道:"这个《公司律》主要是参照哪国法律的?"

刘万章回答道:"回文大人,本《公司律》主要参考英国公司法,但做了适当精简。臣以为,现阶段我们的法律不宜过于繁琐细密,我们试行几年后,再做修订。"

沈桂芬紧随其后,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这个公司分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这是什么意思?"

刘万章耐心解释:"沈大人,有限公司意味着股东按出资额度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一般的股份公司则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沈桂芬摇了摇头,又问:"有限公司若是骗了老百姓的钱怎么办?"

刘万章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回答。

同治见状,缓缓开口:"有限公司有其资本金,一般在资本金范围内从事商业活动。还是要普及大众对有限公司的认识,任何投资都有风险的。"

刘万章听后,心中一宽,接着说:"皇上英明。有限公司的设立,主要是为了鼓励商人投资,不会因为某一次的投资失败而倾家荡产。"

同治点了点头,表示赞同:"刘爱卿所言甚是。《公司律》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商业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也要让百姓明白投资的风险。"

文祥和沈桂芬听后,似乎还有疑虑,但也不再问话。

同治随即下旨,要求把《公司律》草案发各省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北洋要限期回复。

首隶总督府内,李鸿章坐在宽敞的书房中,同样收到了征求《公司律》草案意见的谕旨。他找来助手盛宣怀,就《公司律》展开了深入的讨论。

李鸿章感叹道:“皇上办事雷厉风行,这么快《公司律》草案就出台了。”

盛宣怀点头,回应道:“办事总要有个章程,但是《公司律》如何注册,如何执法都有困难,现在立法似乎操之过急。”

李鸿章轻轻敲打着桌面,沉声说:“确实如此,我们把我们的意见上奏皇帝吧。”

同治收到李鸿章的奏折,经过再三斟酌,觉得《公司律》似乎操之过急,就暂时搁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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