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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伍部:粉饰太平 第20章 奸诈、贪污、仇恨、猎杀

加国库赋税以及打击土地兼并而“度田”的关键时期。

而且“土地兼并”这个问题的弊端在西汉末年就已经开始凸显,每一年大部分的收成既没有落到百姓的手上,也没有落到政权的手上,反而是落到了那些大地主以及豪强阶层的手中。

在王莽夺政的那段时期,其实也曾想办法治理过这个问题,他想直接收回大地主手中的土地,然后分配给百姓。

可问题在于王莽的手段太过激进,完全就脱离了当时的实际,其并没有考虑到大地主在土地兼并这一块早已形成了尾大不掉之势,短时间的强制手段根本就不可能成功。

从而也就直接导致王莽在抑制土地兼并的这一方面其实也并没有取得什么效果。

之后也就到了光武帝刘秀执政时期,土地兼并的势头愈演愈烈,改革土地政策、抑制兼并显然也就成了刘秀稳定政权的当务之急。

可刘秀还能怎么办呢,怀柔政策这些大地主不上当,强制手段又有可能激起这些大地主的武装反抗。

之下,也就有了“度田”这样一个折中的法子,也就是重新清丈全国土地。

说白了也就是暂时不收回这些被地主豪强兼并的土地,但是这些大地主不得隐瞒不报或者少报,不得借漏洞趁机中饱私囊。

继而等土地丈量的差不多了,便可以通过迁徙豪强到其他地方定居等诸多方式来轻松的收回土地。

显而易见,在迁徙豪强等回收土地的方式正式推行之前,对于土地数据的精准掌控无疑就显得极为重要。

而欧阳歙贪污的手段,正好就是借着清丈土地的契机少报了一部分土地,从而将这一部分隐瞒不报的土地税收变成了自己的。

在那个节骨眼下,大家说刘秀能放过吗?定然是不能的,一旦放过,那前面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威信可就全部付诸于东流了。

而且有了这么一个饶恕罪行的先例,其他隐瞒不报或者少报的被发现以后又该怎么治罪?

所以,对于刘秀而言,欧阳歙对于东汉的功劳他是知道的,可是在那个节骨眼下,就算是他再看好欧阳歙,两者之间的情分再多也没用。

因为“法不容情”,律法的威严不容践踏和亵渎,一旦饶恕了欧阳歙,也就等同于是在律法层面上开了一条贪赃枉法的后门。

不但民众利益会受到伤害,东汉政权的根基更是会因此而存在崩溃的可能。

欧阳歙下狱期间,皇宫门前可热闹了,每天都有数千人在此聚集,向皇帝请求释放欧阳老师。

其中有人甚至主动提出自己愿意替欧阳老师去死,这些学生每天在宫门前苦苦哀求,但最终刘秀没有法外开恩,欧阳歙还是死在狱中。

与此同时,“河南尹张及诸郡守十余人皆坐度田不实,下狱死”。

欧阳歙死后,关内侯戴涉被封为大司徒。

戴涉比前面两人强点,因为他当了将近三年的丞相,前面两位,韩歆不到两年,欧阳歙将近十个月而已。

时间到了44年4月,大司徒戴涉的生命走到了终点,“大司徒戴涉坐所举人盗金下狱”,也就是说戴涉因为所举荐的人偷盗金钱,牵连到自己,最后戴涉也死在狱中。

在39年到44年之间,东汉的三位丞相被杀,史书上说“自是大臣难居相任”,以至于后来还闹出了一个笑话。

戴涉被杀后,刘秀召见大臣张湛,“强起湛以代之”,想强迫张湛做丞相。

结果张湛一听皇帝的命令,当场在朝堂上被“吓尿”,“遗失溲便”,然后向刘秀诉说自己老病,不能处理政事,刘秀才没有勉强。

谁也不会想到,到最后,东汉帝国的丞相竟然没人敢当!

刘秀不杀功臣,但为啥对丞相,对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们如此严厉呢?

这里面是有原因的!

秦汉以来,一直实行三公九卿制,三公的权力很大,特别是丞相,到西汉末年,才导致的大权旁落,江山易主。

刘秀吸取经验,对丞相进行打压,甚至是下狱治罪,与此同时刘秀设立尚书台,将机密之事全部交给尚书,削弱丞相的权力。

同时,刘秀处置文官,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度田。

在度田的过程中,地方官与豪强串通一气,刘秀才施展雷霆手段,打击豪强,惩治贪官,比如欧阳歙。

光武帝刘秀虽然没诛杀开国功臣,但诛杀了三个宰相,结果导致朝中无人敢担任宰相,事情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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