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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为战争立法(二)

百般讨好,狼最终仍未放过它。诸位想想,今天的金国与我朝是不是像这狼和小羊?我们一味地讨好,讨好还算少吗?但小羊能让狼放弃吗?我们能让金人放弃吗?”

帐中一片沉默,赵榛忍不住大声道:“痴心妄想!纸面上几句好话就想糊弄金人?要么我们太幼稚!要么金人太愚蠢!依本王看,金人不仅不愚蠢,反而精明至极!像豺狼一样,既残暴又狡猾,所以光想着讨好金人,实乃太幼稚!”

赵榛说着忽然有些激动,不自觉从位子上站了起来,走到众人当中,又走回座位旁。

连走了几圈,赵榛的情绪才慢慢平复,又回到了正题,恢复了一贯的慢条斯理,道:“昔日汉高祖进咸阳,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今天本王做的亦是约法三章,与金人约法三章,沈星、华义投送的就是本王的三章约法。”

华义听了之后不自觉地将身子一挺,沈星仍不动声色。

赵榛道:“约法三章,在于希望金军不要滥杀无辜、倒行逆施,要善待俘虏、善待伤员、善待手无寸铁的百姓。但这三条约法,靠屈膝卑躬是换不来的,只知道祈求敌人怎能换来善待?这岂非幻想天阳从西边出来?你们说是也不是?”

赵榛一连串解释,刘心隐的想法逐渐发生变化,不时点头认同。

叶复也不由地抚起颔下胡须,眯起眼睛细细斟酌。

赵榛再道:“本王须让金人明白不遵守这三条约法的后果,要付出代价!”

“我华夏民族,自三皇五帝始,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至今四千年历史,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小小金国,原是我华夏旁支,流落蛮荒之地,兴起不过数年,历史长河里根本没有立身之地。他若要与我华夏彻底为敌,把事做绝,此仇不报非君子!非只本王这么想,天下谁不是这么想法?诸位心中难道就没这种想法?我大宋乃华夏正朔,连这点豪言壮语也不敢说?岂不是笑话!”

众人关心的是文书末尾直言向金人报复这类词语,此时赵榛一点点解释,众人慢慢打开了心结。

说到这,赵榛禁不住长舒了一口气,字字珠玑:“我华夏汉唐盛世之时,天下无敌、灭国无数。金人不知道这些故事?不知道这些历史?彼时四下蛮夷无不心惊胆战,争相恐后与我祖先交好。我华夏民族生生不息,一代强过一代,这些胡人既畏惧我民族先人,必要让他畏惧我民族当世之人。只要他明白此理,就知本王所言不虚,华夏不可欺辱太盛!他必当掂量本王的警示!汉代陈汤言,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本王投书的内容已经十分客气,绝不会更改半个字!”

朱大泰、沈汉一些人听了之后极为兴奋,几乎按捺不住呼喊起来:“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叶复想了想,还是硬着头皮禀道:“殿下,金人器量狭小、行事暴虐无常,还是三思而后行,以免百姓横遭无殃之祸。”

赵榛宽慰他道:“我明白叶教授的意思。不过金人暴虐无道,但非行事无状,彼亦会盘算衡量。让他们知晓胡作非为的后果,彼心生所惧才能起到作用。有慈悲之心,也得有霹雳手段,两下相得益彰才成……”

叶复心中暗暗叹道,若有霹雳手段何至于写那些屈躬之词?宋金孰强孰弱,一目了然,嘴上说得痛快,但战阵可不是靠嘴硬就能打胜的。

不过他自认已尽到劝谏责任,便不再说话。

田垚忍不住插嘴:“唐太宗说,夷狄畏威而不畏德。金人只相信暴力,没有威慑,仅靠礼仪道德打动不了他们。殿下所见极明。”

赵榛听他把自己与唐太宗相提并论,心花怒放,脸上却故作淡然:“田教授所言极是!本王投书三条,不是祈求金人,而是与金人约法,是立法!立战争之法!金人必须遵守的战争之法。”

说了之后,又斟酌了一会,才道:“嗯……本王不仅是为我大宋与金国之间立战争之法,日后不论何种势力,一旦发生战争,必须遵守此三条约法。”

“本王相信,战争之法的内容会不断扩充增加,但从这三条开始,战争不再是为所欲为,不可是戕害百姓。战争,或许不能避免,但必须遵循这些规则,否则就是不义之战,人人皆可讨之!人人皆可诛之!”

这一番话出乎在场所有人意料。

自古以来,战争最惨烈、祸害最大之处在于肆意屠杀、淫辱、劫掠平民,可谓惨无人道。

但在古代一切又似乎天经地义,只说宋金时期,金人铁蹄之下的血腥屠杀还少吗?

时人除了悲鸣,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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