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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为战争立法(二)

榛作为后世人,自然无法忍受这些反人类的战争犯罪,下定决心要避免如此人间悲剧,所以这才是他修改行文的真实意图。

董策面色大动。

他乃沉稳之人,数日前赵榛流露逐鹿中原之志,当时的他颇为兴奋,此后又恢复了一贯的平稳性情,从不轻易表明自己的观点。

此时赵榛论述如此明白,不知为何几乎直冲他的心扉,一时间更觉赵榛不是凡人,非其他宗室可以比拟,忍不住由衷地赞叹道:“殿下眼界宽广,布局天下,真乃雄才大略之……干才。”

他本想说雄才大略之主,陡然想到后方帐篷里人多嘴杂,底细难以全数了解清楚,为避嫌疑,急忙改口称干才。

赞后,他又继续夸道:“武经总要言明,弃杖投降而杀之者,斩!殿下所行者实乃人间正道。”

赵榛不由地喝彩:“董校尉说的好!”

“正乃人间正道也。此人间正道绝非对我中原汉人一家而言,不是我宋朝一国之法。只要发生在这片热土上,只要是战争,任何人均须遵守这一律法。”

“所以,约法三章不仅是我宋朝国内律法,也是其他各国必须遵守的律法,是国际法。既然是律法,不能漏了违法代价。代价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我朝文明先进,要做监督者、惩恶者。以眼下而论,如果金人敢荼毒百姓,本王势必诛杀罪大恶极者!虽力有不逮,但我华夏子民若都树立这种信念,万众一心,谁又敢轻言不行呢?”

凭心而论,赵榛这番言语,立论十分深远。

叶复等人终于被打动。

赵榛提及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之言,众人虽信心不足,但已无法拒绝他的观点。

果真如此,则战争何惧矣?

信王这一番话,足以说明他真乃通古掣今、雄才大略之人。

众人不仅被赵榛这番说词打动,更对他产生深深的敬意、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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