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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节 市舶司不是好重开的

卢泰从忠州给夏华来信后没多久,杨江也从宁波给夏华来信了。

杨江在信里告诉夏华:一切正如夏华当初所料,重开和经营市舶司虽然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并不顺利,因为当地盘根错节的地方豪强造成了很大的阻力,他们视开海贸易的巨额收益为自己的囊中物、盘中食,容不得外来势力染指,包括来自朝廷的。

明朝中期的倭寇之乱到底是怎么形成的呢?这要从头说起。话说明朝中期的世界正好进入大航海时代,通过对殖民地的血腥掠夺和万恶的奴隶贸易,开启大航海时代的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赚到了天文数字的财富,比如在美洲墨西哥,存在超级大银矿,使得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的银子多得简直花不完,既有金山银海,当然要满世界买买买了,于是,全世界的各色物产源源不断地向这两国流去,换来一船船的金银,在这其中,华夏出产的丝绸、瓷器、茶叶最受这两国王公贵族青睐,史料记载,“输中华之产,驰异域之邦,易方物,利可十倍”。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华夏东南的富商巨贾、豪强大族们因为近水楼台先得月,自然嗅到了巨大的商机,偏偏明政府一直禁海,既不进行官方海上贸易,也不允许民间私人进行海上贸易,这些地方豪强在巨额利润的刺激下,纷纷展开了大规模的走私活动,既有利可图,沿海地区的普通老百姓也犹如过江之鲫地加入其中,最终形成了一股股要人有人、要钱有钱、要势有势的沿海武装走私集团即海商集团。

后世有个德意志大胡子说过:如果有50%的利润,资本家们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家们就敢肆无忌惮地干出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这句名言用来形容明朝中期的华夏海商集团实在是再贴切不过了。举个简单的例子,制作丝绸的原料生丝,是倭国急需的紧俏物资。生丝本是民用物资,但在倭国的主要用途却是制作盔甲和武士刀,属于军用物资,此时的倭国正处于战国时代,对盔甲和武士刀需求量极大,加上倭国又发现了大银矿,拥有全世界三分之一的白银,根本不缺银子。在华夏,一百斤生丝售价约十五两银子,但在倭国,一百斤生丝售价高达约一百五十两银子,是原产地的整整十倍!不仅如此,倭国银多铜少,一两银子在倭国只能换到二三百个铜钱,但在华夏,一两银子可以换到一千个铜钱!

可想而知,这种海上跨国贸易的利润有多大。

从明武宗正德帝朱厚照在位期间,华夏东南的海上贸易就一片火热,大批的豪强发了大财、赚得暴富,到接下来的明世宗嘉靖帝在位期间,这场海上贸易更是火得一发不可收拾,赚了大钱的东南当地豪强们又用巨款跟朝中的王公大臣们“拉好关系”,从而得到了坚固的保护伞,上面有人撑腰包庇,自己手里又有人有钱有势,谁还能阻止他们疯狂发财呢?他们争先恐后地开设桑树园、丝绸工场、茶树种植园、烧制瓷器的窑厂,雇佣大批平民进行生产,个个赚得盆满钵满。杨江在信里说一名宁波卫的老军官向他描述当年的海港“盛景”:每有海商船队靠岸,近地人民或送鲜货或馈酒米或献子女,络绎不绝,边卫军官与海商素有交情,相逢时拜伏叩头,甘心为其臣仆为其送货,一呼即往,自以为荣。

这是一场“全民发财”的狂澜。此时还没有倭寇,陷入战乱的倭国有大批倭人逃出国,来到华夏东南沿海,但他们只是来当打工仔和打手的,根本掀不起风浪,身份地位无足轻重。

但这一切都随着嘉靖二年的“争贡之役”而戛然结束了,事情是这样的:陷入分裂和内战的倭国有两个诸侯同时派船来到华夏跟大明做生意,双方都自称代表倭国,见面后打了起来,把明国当地驻军也卷了进去,从而酿成了一场不算大的兵灾。本来,这只是一场外交事件,并且跟明国没关系,但明政府的一些高层却认为这是由于对外贸易太频繁造成的混乱,继续坐视不管就会引发更大的沿海动乱,继而草率鲁莽地宣布全面禁海,严厉打击海上贸易。

这个决定堪称愚蠢至极,断人财路等于杀人父母,那些东南海商和倭人赚钱都赚疯了,突然间不准再赚了,他们可能会老实接受吗?你明政府不进行官方海上贸易,我们就搞走私,你明政府不允许搞走私,我们就直接明火执仗地跟你干!就这样,给大明朝带来巨大灾祸的倭寇之乱产生了。所谓的倭寇,大部分是华夏人,倭人其实不多,另外,倭寇也分为两大类,一种是打着海盗旗号的海商,他们的目的还是做生意,为自保而把船队武装起来,但明政府不承认他们是正经的海商船队,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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