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代,多少美食,人还要追着田螺吃。
现在这些大秦贵族,也就是没吃过,否则,谁还会轻视田螺?
秦牧手摸着往前走了几步,又从河底的石头下摸出了几个田螺。
也就是现在还没有生物入侵案例。
否则,若是有了福寿螺,那自己现在想摸田螺还真没那么简单。
后世的福寿螺入侵之后,由于没有天敌,大量繁衍的福寿螺挤占了田螺的生存空间。
福寿螺个头大,食量大。
但是,肉质更柴,同时还有更多会致人死地的寄生虫。
这些寄生虫,哪怕是开水煮都不会死。
后世很多人都是因为被致命寄生虫感染而死。
若是这条溪流里也出现福寿螺,那秦牧还真不敢就这下来摸田螺了。
祖龙的等了半天,秦牧的田螺都装满半筐了。
他看着那些青黑色的田螺在竹筐中缓缓爬动,留下一条条黏腻的透明印记时,实在压制不住心里的恶心。
“牧儿,这样的东西,怎么可以入口?你若是没钱了,我再给你一万两黄金……”
“哈哈哈!”
秦牧大笑了起来:“老爹,以你的本事,应该早就知道我的玻璃铺子开张,第一单就赚了十万两黄金吧?”
祖龙无语。他刚才是被那股恶心支配了,一下子没想那么多。
“这顿饭,就是为了感谢你,帮我造势!我实在没想到,你造势太成功了!原本那个玻璃杯,我就是准备卖个三十两黄金!”
祖龙咋舌,这一下多赚了多少钱?
不过,效果好,那是当然的!
你想想,皇帝亲自拿着杯子吹捧了半天,效果能不好吗?
当然,祖龙心里也有自己的考虑。
大贵族的势力实在太强大了。
给秦牧造造势,也算是对他们的一种收割。
哪怕是大贵族,十万两黄金也不是个小数目了。
而且,有了第一个玻璃杯的示例,其他的玻璃制品少说也能卖个五千八千两的黄金。
好一点的,上万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长此以往,对于贵族的财力削弱立竿见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