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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3章

眼帘——那是案件的第一位受害者,71岁的女性李某。

数日前,李某带着自家种的蔬菜到水原市售卖,顺便到台安邑看望已经出嫁的女儿。

休息一晚后,由于挂念着家中秋收期间繁重的农活,李某连早饭都没吃,清晨六点便急急忙忙地赶回家中。

在人迹罕至的清晨小路上,凶手突袭了她,并把她拖至草丛中,胶鞋与袜子散落在周围。

经过尸检,确认死因是扼死,尸体没有遭受侵害的迹象,不过警方在死者的袜子里检测出了遗传物质,经推测,凶手可能对死者进行了萎泄。

当时因为秋天的露水,犯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调查也陷入瓶颈。

仅仅一个月后,又出现了第二名受害者。

常常被村民念叨“真漂亮”的25岁女孩贤淑,被人发现时,一丝不挂地躺在田边的水渠里。

据调查,死者是被凶手用丝袜勒死的。

此外,死者的胸口还被螺丝刀之类的东西刺伤,也有遭受暴力的痕迹。

警方在现场还发现了空牛奶盒、烟头、毛发等物证,由此推断犯人是B型血。

同年12月21日,警方发现了第三具尸体,那是22岁的桂淑,死因与前者相似,同样是被丝袜绞杀,双手被反绑到身后,紧身短裤套在头上,并遭到侵害。

死者遇害当晚下着大雨,凶手还为尸体穿上了外衣。

但桂淑并非是第三位受害者。

四个月后,警方在田埂边里发现了25岁的权某,尸体已严重腐烂,难以辨认。

由于权某是在12月12日失踪的,由此推断是在桂淑之前遇害的。

短短三个月内,就有四名女性遇害,而且事发地点相距不远,行凶手法也极其相似。

此时,警方才意识到,这不是巧合,而是一起“连环杀人案”。

此案的调查组组长河昇均,正是从第四起案件开始参与到调查之中。

看到死者凄惨地死去,河昇均感到非常愤慨,“(看到那种场面)不生气的人简直不是人。”

调查期间,他没有睡过一天好觉,曾经连续38天没有回家洗澡,“这是对凶手有仇恨才可能做到的。”

可惜的是,在没有电脑、没有手机,也没有闭路电视的80年代,由于调查条件有限,又缺乏处理大型犯罪案件的经验,警察的破案手法相当粗暴原始。

正如《杀人回忆》中所说,是“用脚调查”。

为此,警方派出了大量人手,分散到各个村庄里,对该村的居民进行逐一排查,并向村民打听有没有可疑的人或事。

只要是可疑的男性,或者是有前科的,就不分皂白地抓回去审问,或严刑拷打。

像一群四处碰壁的盲头苍蝇,警方耗尽人力物力,却毫无进展。

华城郡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即便真的用脚跑遍了,也觉人海茫茫,难有头绪。

接下来又发生了第五起、第六起命案,凶手没有停下杀戮的脚步。

转机出现在第七起案件。

那是1988年9月7日,52岁的主妇安某给经营饭店的儿子送泡菜,在归家的途中遇害。

她被自己的上衣勒死,双手被内衣反绑到身后,通道里还被塞进六、七块桃子碎块,警方推测,凶手可能在杀人后,在尸体旁边吃起了桃子。

不同以往的是,这次案件有了目击证人。

事发当晚,一辆开往水原市的公交车正疾驰在乡间小路上,突然,从路边冲出一名年轻男子,截停了公交车后,一边骂脏话一边上了车。

尽管当晚没有下雨,男子的衣衫却湿透了,路上,该男子还向司机借火点烟,期间司机注意到他的手上沾上了一点桃子汁。

一直隐身于黑暗之中的凶手,终于有人目睹了他的真面目。

根据司机姜某和售票员严某的回忆,一点点拼凑出了嫌疑人的长相特征:

“年龄24~27岁,身高165~170cm,体型偏瘦,单眼皮,眼神锐利,有一点驼背……”

除此之外,警方还发现了一名幸存者。

原来在第二、三起案件之间,有一位曾受到凶手侵害,却幸运地逃脱的受害者金女士。

事发当晚,金女士在去教会的路上,被一名男性扑倒。

然后,男子威胁金女士交出钱财,她示意掉落在地的包里有钱,并一脚将包踢到远处。

趁着凶手去捡包,金女士看准机会,拔腿就跑,才得以逃脱魔掌。

在警方的盘问中,她与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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